2007年北京大学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在职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和旅游事业飞速发展,急需培养大量既有一定理论素质,又具丰富实践经验的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和旅游管理与开发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实现以上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将于2007年招收20名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条件;或者获得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同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只限在北京地区长住人员。
三、报名
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的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按北京市考试院规定收取)。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报名点仅限“北京大学”。
考生可于网上报名48小时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http://admission.pku.edu.cn),查看报名结果,同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及方法请于2006年10月10日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询。2006年11月10日-1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北京大学报名点确认报考信息,同时领取准考证;
也可于2006年11月10日-1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
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校对表》,到北京大学确认报考信息,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领取准考证。具体安排请于11月初登录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询。
请事先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旦报名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院系:环境学院,代码为“013;
专业: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代码为“070523”。
研究方向:1、城市与区域规划
2、土地利用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管理
3、区域旅游规划与户外游憩空间设计
四、初试
2007年1月20、21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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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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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英、俄、日任选一门
英语考试范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规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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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市设计与景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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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规划原理 |
说明:入学后,作为第一外国语的俄语或日语不再安排单独上课,须与全日制学生一起上课,因工作不能按时上课的学生责任自负。
复试一般在3月底或4月初进行,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 通过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4) 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在校历年成绩表》复印件。
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
分数线,复试人数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30%。
六、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不转档案和户口。
七、培养
1、北京大学对在职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学习年限为三年。
2、学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上课时间暂定为周六、周日全天或节假日。
3、采用完全学分制,总学分为36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4、教学内容将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用讲授、讨论、阅读、案例分析等方法。
5、硕士论文在导师和教研组教师指导下进行,论文要求具有学术价值和社会应用价值。完成论文要经过选题、开题、评审、答辩等程序。
6、学习期间食宿、医疗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负责解决,费用自理。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三年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学费标准
按本简章招生为不设奖学金项目,学生须按学年缴纳学杂费,其中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2000元。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办法
电 话:62753837
地 址:北京大学环境学院(英杰交流中心三层357S房间)
通讯处:北京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9月